“感谢县检察院领导的关心,我一定会将这笔司法救助金用在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上,将孩子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2021年1月5日,蕲春县检察院为周某某猥亵儿童案中5名受害者家庭送去共计19.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受害者家庭渡过难关。
蕲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周某某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该案对几名未成年受害人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而几名受害人家庭也是当地的精准扶贫对象。为了更好地帮助几名受害人走出心理阴影,未检部门在做好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的同时,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五检察部,接到申请后,该院第五检察部多次来到受害人家中走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后,积极为五名受害者家庭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资金获批后,该院第五检察部、未检部门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同前往受害人所在村委员会。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受害人代理人的手中。救助金发放过程中,检察官对几名受害人的近况进行了解,并告其父母今后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多给予温暖和关爱,多跟孩子沟通交流,掌握孩子心理动态,鼓励孩子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让孩子们在家庭和社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人民监督员在会后表示:“检察机关不仅仅维护正义,打击犯罪,而且积极履职,主动为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是主动作为,司法为民,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体现。希望这笔救助金能帮助受害者家庭渡过这次难关,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据悉,蕲春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把司法救助与刑事案件相结合,更加着眼于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拓宽多种救助形式,以司法关怀传递积极向上的力量,2020年共为刑事案件受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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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