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黄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团队工作人员顶着寒风,奔走在黄梅镇某村180余户卖粮群众中,为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此举标志着180余户群众拿到了卖粮款。
2019年年初,有群众反映稻谷卖给黄梅镇某粮食加工厂后,一直拿不到卖粮款。黄梅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批示妥善解决。黄梅县司法局党组指派副局长熊飞带领湖北晋梅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展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子琦前往调查。初步了解情况后,该局指派湖北晋梅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任务后,该律所成立了主任张展宏为组长,李梁勇律师为骨干的法律援助工作小组。并于2019年春节前完成立案工作。
2020年3月,黄梅县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粮食买卖合同纠纷。然而自第一次递送立案材料至法院决定正式立案受理已经一年有余,很多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而最大的变化是作为被告之一的某粮油综合加工厂已经注销导致其主体资格不存在,这意味着民事诉状必须修改,部分证据材料必须重新。
经过努力,法院决定集中安排开庭,由律师李梁勇出庭全权代理。法院安排最早完成立案的开庭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上午9点开始,下午15点开始;2020年6月2日上午9点开始,下午15点开始;2020年6月3日上午9点开始,下午15点开始;2020年6月10日上午9点开始;2020年6月16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19日上午9点开始,下午15点开始。虽然庭审持续时间比较长,但是进展比较顺利。由于法律援助工作开始之日至开庭审理已经历时一年有余,部分受援助的农民已经过世。针对这一情况,法律援助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一核实当事人。法院积案已经开庭完毕之后,仍陆续有人表示自己之前不知之事,根据信访局和法院的要求,法律援助团队工作人员为这些后到的农民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至此,卖粮户达到180余户。
为提高办案效率,黄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小组接受法院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建议,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前,法律援助工作小组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解释,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短时间难以完成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法律援助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卖粮户,让他们少跑路。
为了减轻当事人和法院的工作量,法律援助团队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代办退费手续,此项事务工作极为繁琐,每一笔退费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法院的退费签字环节很多,并且农户大多为年老留守农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建立微信群,甚至没有手机,没有账号,只能逐笔逐人通知,并作耐心细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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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展宏 吴泽垠 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