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詹德先、民三庭副庭长朱卫一行来到团风县淋山河镇谢河村,对“谢河”这一注册商标的品牌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团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刚、淋山河镇党委副书记董琦陪同调研。
据悉,谢河村盛产辣椒,因口味独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被列为湖北省团风县特产产品、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 “谢河”这一商标早年被武汉某公司注册,谢河村产的辣椒便不能冠名“谢河辣椒”进行推广售卖。2022年3月,黄冈中院民三庭法官来到谢河村,指导协调谢河村村委会与原该商标注册人签订注册商标权转让合同,使谢河村成功获取了“谢河”这一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此次调研的目的是进一步跟进品牌推进情况,及时提供法律服务。调研组一行来到谢河辣椒园,实地查看了辣椒种植情况,随后来到谢河村委会查看相关资料并召开座谈。通过座谈详细了解谢河村取得商标使用权后的品牌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表示,针对座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黄冈中院和团风法院将积极协调予以支持,法院将持续关注“谢河”品牌推进工作,及时主动地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服务。
(张颖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