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赶在开学前夕,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将2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救助申请人父亲的手中,让救助对象王某顺利上学。王某父亲感动地说:“我家孩子能够上学真是多亏了你们,你们真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我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发放救助金
这次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中,救助对象王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其家庭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王某的母亲系心脏病人,哥哥是一名高中生,一家四口靠父亲一人在工地打小工度日。红安县检察院了解到其家庭生活贫困状况后,主动对其提请国家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为帮助他们彻底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该院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最大限度地给予王某经济上的救助和心理上的帮助,帮助王某重新点燃求学的热情,排除求学道路上的困难。
案件发生后,王某一度遭受同学们当面和背面的打击、议论,因为承受不了此种心理压力,选择辍学。辍学后,王某更是封闭自己,拒绝出门和与人交流。为此,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多次会同未检部门检察官对其进行心理抚慰、思想疏导,从王某内心深处将刑事犯罪行为带来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最终表示愿意上学并在辍学半年后到一所私立学校复学。
开学在即,王某就读私立学校学费较高,家里哥哥即将上高三了,年迈的父亲整天为两个孩子的学费发愁……为了王某顺利入学,检察官将这一情况与政法委沟通,政法委及时对该起司法救助进行审批。救助金审批下来后,检察官立即组织司法救助金的公开发放活动,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终于将救助金赶在开学之前发放到王某父母手中。
“法律无情人有情,我们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保护、精准扶贫相融合,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为脱贫攻坚和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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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