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救助,让我的生活有了着落。”被救助人吴某接过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连声道谢。
8月20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胡某的家属吴某来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该院赠送了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小明热情地接待了她。
事情原由:
5月14日,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条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线索,线索指向吴某的家庭遭遇。
2019年2月25日,吴某的丈夫胡某(系本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之夫)在下地劳作返家的途中被肇事者童某驾驶无号二轮摩托车撞倒致死,该案经团风县法院判决由交通肇事者童某赔偿吴某及其两名子女五十余万元,但由于童某被羁押且无民事赔偿能力,导致吴某迟迟拿不到赔偿金。
经调查核实,童某被羁押且无民事赔偿能力,未向被害人家庭支付经济损失。胡某生前每年通过打工和务农能够挣得五万余元的收入,是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的“顶梁柱”,其死亡后,家庭立刻丧失经济来源,陷入困境,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并且还要抚养孙子、孙女,因手头拮据无力承担两名孩子的教育费用,不得不向亲朋好友求助,才使得两名孩子得以继续读书。
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该院及时告知被害人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5月21日,吴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受理该案后,本院于同日立案,承办检察官积极走访被害人所在村、子女就读学校等调查核实情况,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
6月5日,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这场听证会召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司法救助申请人所在村村委书记等7人作为听证员,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对符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救助多少等问题展开评议。听证会另邀请到县政法委副书记欧建刚进行现场指导。听证会上参会委员了解到司法救助对象吴美华的家庭遭遇后一致认为应当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要让国家的好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帮助吴某一家渡过难关。
8月18日,团风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已经获批,即将拨付到吴某的账户,该院干警立即联系吴某注意接收司法救助金并告知于8月20日到该院办理文书送达、资金发放手续。
为了保证程序公开公正,8月20日,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办了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并邀请县政法委副书记欧建刚、人大代表邵鸣岚、人民监督员方玲现场见证向司法救助对象吴某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完结相关资金发放的全过程。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救急的好政策,不仅为刑事被害人家庭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抚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精神创伤,而且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温暖。”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邵鸣岚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深有感触的说道。
至此吴某司法救助案完美的画上了句号。下一步,该院将在以人为本的司法救助理念下,积极主动深挖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关怀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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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杜俊锋 曾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