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1 09:36: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7月30日上午,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以两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方式,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
听证会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瞿义强主持,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调查核实的情况、申请人冯某某代理人的陈述。
1991年10月,冯某某响应社区计划生育号召做了手术后罹患并发症,经鉴定结论为输卵管结扎术后并发症,定为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冯某某据此将原社区居委会和妇幼保健院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8778元,并据实结算并发症后续治疗相关费用。法院民事裁定认为,计划生育手术系由行政行为推进,手术后受到的损害、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补偿,冯某某的损害请求赔偿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
冯某某不服法院民事裁定,于今年5月28日向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接访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因冯某某未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申请再审的期限已过,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提起行政诉讼,因计划生育是国家政策,加之难以认定行政机关存在过错,冯某某的行政诉讼难以胜诉。
检察官同时了解到,冯某某因结扎手术致残,且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丈夫患脑血管瘤,两次行开颅手术花费40多万,家庭负债至今仍有20多万无法还清,夫妻无任何收入来源,应得到合理赔偿或者补偿。承办检察官向冯某某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提出通过司法救助的途径解决冯某某目前的生活困境。
“冯某某的家庭困难,提出的诉求合情合理。”“国家政策会越来越好,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公开听证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与会的听证员纷纷发表意见,经闭门评议后,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意见。
承办检察官表示将尽快形成报告,向市委政法委申请,争取司法救助款早日解决到位。
“感谢黄石市和大冶市两级检察院让我的历史问题得到解决,感谢检察院对我进行的司法救助,谢谢大家!”听到听证结果后,冯某某当即表示息诉息访。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晶及黄石市各基层院分管领导、控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
(彭小陛 阮 平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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