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的6起刑事案件有个共同点,受害人家庭都存在因案返贫情况,其中4起案件的受害人家庭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近日,罗田县检察院对六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大勇主持会议,并向参会人员介绍道。
“小静(化名)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且肢体残疾,其家庭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生活十分困难。案件发生后,虽然被告人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民事赔偿陷入困境,匡某没有赔偿能力,而小静需要心理干预和治疗,其家庭可能因案返贫。”宣布听证纪律、介绍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后,案件承办检察官、罗田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金玲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救助申请人的生活现状。
受邀参加公开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潘新国首先发言:“检察机关关爱弱势群体,在办理残疾人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多做一步,忧群众所忧,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是人文关怀,体现了司法温情。”
“小静的情况符合《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对她开展救助,能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也同意。”人民监督员周威紧接着表达观点。
“应该及时对小静开展司法救助,让她尽快接受心理干预和治疗,帮助她的家庭走出阴霾。”人民监督员刘畅表示小静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赞同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充分讨论,参会人员一致同意为小静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随后,参会人员对另外5起司法救助案件继续开展公开听证,发表意见建议。罗田县检察院将根据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据悉,为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罗田县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仔细梳理、逐个调查,主动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现状,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主动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对符合救助条件而没有提出申请的,依职启动救助程序。本次公开听证的6起司法救助案件,均是在案件梳理过程中发现的线索,经主动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后,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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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