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三岁的石某兆是阳新县白沙镇坑头村人,常年在广东以打零工养家度日,尽管生活困难,但石某兆始终相信,只要人勤快,日子总会越来越好。但2019年10月发生的一件事,不仅让他的家庭越发举步维艰,更是成了他心头横亘的倒刺。
2019年10月16日,其父亲石谋章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但由于肇事者案发时已年满65岁,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同样十分拮据,无力支付法院判决的四十余万元赔偿金。同时,事情发生后,石某兆其母亲遭受丈夫突然离世的重大打击,身体一蹶不振多次生病,至此,他的家庭一度陷入困境。
无奈之下,2021年6月17日,石某兆向阳新县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希望检察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父亲车祸离世得不到赔偿,母亲体弱多病,生活没有保障,这些事情是我心里化不开的结……”该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安慰、劝解,并迅速开展审查工作,认为石某兆的诉求符合规定,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综合案件办理和石某兆申报的情况,该院拟决定对其作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的决定。为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6月23日,由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承桃主持,针对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受邀全程参与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需要救助的理由和依据进行阐述,与会人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
经过评议,三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对申请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并表示,其家庭确实存在生活困难,又遭受重大打击,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做法是化解当事人心结、缓解其当下困境的有效途径,也是体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的真实写照。倪承桃副检察长表示,将尽快把救助金送达申请人手中,并争取在更多方面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走出困境。
(
彭小陛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