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5 15:27:04 来源: 点击: 0
通山县坚持科学治理、精准施策,从“管”“抑”“治”三个方面发力,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通山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5%,较2022年上升7.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均值29μg/m3,较2022年下降1μg/m3,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管“三烧”,突出抓好面源污染治理
管住秸秆焚烧。印发《通山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通山县县领导包保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及属地乡镇等部门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0000人次,无人机飞行1200余架次,巡查点位10000余个,悬挂宣传横幅480条,张贴通告24000份,发现并整改黑斑118个,下发秸秆禁烧通报5期,问责干部3人,对4名涉事农户予以训诫教育批评。2023年以来没有发生大面积的火点和黑斑。
管住垃圾焚烧。投入700万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22个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垃圾四分类亭464座、垃圾收集罩215组、垃圾分类桶1000个、户用两分类垃圾桶4000组、垃圾收运车8辆、餐厨垃圾收运车4辆,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县18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处置,2023年处理城区生活垃圾5.8万吨,农村生活垃圾3.4万吨,转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杜绝垃圾露天焚烧行为。
管住露天烧烤。严厉打击夜市摊点占道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从投诉较多路段开始,对烧烤业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置。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整治夜间占道经营224处,取缔露天烧烤16处,劝导规范36起,督促整改28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
二、抑“三尘”,突出抓好城市治理
抑制建筑工地扬尘。加强城区工地现场管控,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对工地地面硬化、防尘措施等提出约束要求。组织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下达扬尘治理专项整改通知书6份,共发现问题18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全县在建工地都实现了“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
抑制渣土运输扬尘。针对城区14个重点施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签订《绿色施工承诺书》和《渣土整治告知书》,督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净车出场”。对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2023年共计检查违规车辆150余辆,处理市民热线12345投诉和居民投诉渣土扬尘26起,下达渣土扬尘《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全力抑制扬尘污染。
抑制城市生活微尘。大力推动“扫、冲、洗、保”四位一体保洁模式,成立机械化冲洗队,在城区主要干道及开发区等重要节点,改日常洒水为日常冲洗,不断加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站台的冲洗力度,城区人行道每日清洗一次,对路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每日进行清洗,所有环卫作业车辆每周清洗2次,切实做到清除污渍、消除臭气,城区卫生环境明显提升。
三、治“三气”,突出抓好环保专项整治
治理燃煤锅炉废气。制定通山县工业锅炉和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工业锅炉和炉窑开展拉网式排查,分类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结构升级、能源转换和达标治理。对城区淘汰的38台燃煤锅炉开展执法“回头看”,杜绝死灰复燃。
治理烟花爆竹污染。制定通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划定城区禁鞭范围,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宣传力度,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在春节、清明节和中元节等敏感时期开展禁鞭专项巡查执法,强化日常宣传,城区范围内全面实现了禁鞭。
治理涉气排放企业。制定通山县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开展全覆盖帮扶检查,对企业VOCs废气排放治理设施进行全面“体检”,共帮扶检查企业9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督促湖北洪茂木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完成了VOCs治理。加大工业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96家次,发现问题47个,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切实规范了企业排放行为。
(郭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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