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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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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借“五老”资源优势 创新矛盾化解模式
2015-07-24 01:32:3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孝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剑锋
 
    近年来,孝昌县积极探索矛盾社会化解的新思路,充分利用农村“五老”资源优势,组建以“五老”人员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和解团,至目前,全县已建“五老”和解团30个,参加的“五老”人员达到300余人,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多件。群众称赞说,“五老”和解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夯实基层基础的“加固器”、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植根民间群众的“工作队”。
  
    一、顺应农村维稳新形势,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化解矛盾的四大优势
  
    农村合村并乡以后,由于干部大幅度减少,有些工作村干部鞭长莫及,使得一些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甚至导致公开对抗。怎么解决这一矛盾?孝昌县邹岗镇香铺村组建“五老”和解团的做法,使人们眼前一亮。
    香铺村面对矛盾多发的情况,组建起一个由8名老干部、老党员、老军人、老教师、老技术员组成的“五老”人员纠纷和解团。哪里有纠纷征兆,他们就出现在哪里。一村民因自家院子在修通村公路中需后撤5米而与村干部对峙,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五老”和解团及时赶到,向该村民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又讲村里修路是家家受益的好事,理应给予热情支持,终于使他主动撤出了院子。香铺村“五老”和解团成立以来,化解纠纷10起。全村出现前所未有的安定团结局面。该村书记、主任去年参加了全国“村级论坛”活动,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我们及时总结了香铺村组织“五老”和解团的做法,认为这是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特别是在农村矛盾凸显时期,乡村干部大量缩减的情况下,发动和组织广大“五老”人员主动说理释法,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的有效载体。这一做法发挥了“五老”人员的四个优势:
    一是时空优势。据统计,全县55岁以上“五老”人员有7万多人,其中担任过村干部、学校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有5000余人,这是一笔宝贵的人才资源,这些老同志退下来以后,时间宽裕,且有精力从事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是政治优势。这些老同志长期从事领导和组织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政治水平。全县仅退下来的村干部就有3000多人,他们享有很高威望,很受尊重,群众渴望他们出面帮助协调矛盾,他们也有能力调解好矛盾。
    三是联系优势。这些老同志退休以后,绝大部分仍居住在农村,了解群众疾苦,熟悉群众愿望,不仅对基层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发现,更重要的是话能说到群众的心窝里,“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令而行,行其所服。”这恰恰又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是亲情优势有些“五老”人员不仅是老领导,而且是老前辈,在村中辈份高、亲属多、威信高。有这种亲情,做起工作来更容易“压住火”。
    “五老”人员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干部、司法干部短缺的情况下,更需要重视发挥“五老”人员的这种优势,建立起适应他们开展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把他们最大限度地发动和组织起来,更广泛地参与基层矛盾的化解工作。
  
    二、明确“五老”和解团职责定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灵活管用的调解原则


    孝昌县乡村“五老”和解团确定的工作任务是:调解家庭纠纷,化解邻里冲突,平息社会矛盾,融洽干群关系,排解群众心结,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他们坚持的总原则是以和为贵、以人为本,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一是立足及时。化解矛盾贵在及时,只有及时才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制止恶性事件的发生。和解团的老同志非常注重抓住经济发展中的难事、影响稳定和谐的杂事、要求排忧解难的实事、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群众有积怨的苦恼事,并及时进行调解,很受群众欢迎。丰山镇丰新村夏志新因抢劫罪刑满释放回来后,村“五老”和解团从思想、生活、就业等方面,进行全力关心、支持和帮助,使他由一名建筑小工逐渐发展成为带班50余人的包工头,现在年创收入50余万元。丰新村兴修通村公路时,他主动找到村委会捐款10万元,成为勤劳致富的新典型。
    二是着眼小事。农村矛盾多是为一墙之利、一垄之地争执,气头上互不相让。这些小事如果在始发时就能被化解,很容易化干戈为玉帛。因此,和解团的“五老”人员非常注意追着矛盾跑、围着小事转,对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努力把原因摸清,把责任弄清,把要求搞清,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比较简单的立即进行和解处理,对于比较复杂的由专人跟踪和解,对于难处理的及时提交村委会解决,从而使许多纠纷无声无息地化解。
    三是注重经常。社会矛盾虽然有凸显期,但只要把矛盾化解常态化,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就能使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面。今年,周巷镇龙泉村周边道路被几家碎石厂大吨位车辆损毁严重,群众意见很大,该村“五老”和解团多次找到碎石厂老板和碎石协会做工作,耐心说理释法,最终说服碎石协会拿出30余万资金对损毁道路进行了彻底维修,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四是坚持公正。当前社会存在诚信危机,矛盾纠纷调解必需要公开公正,中立诚信,这样才能使人信服。“五老”人员在调解时从不倚老卖老,强势压人,而是坚持依法调解,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王店镇“五老”和解团先后调解20余起矛盾,没有一件发生反弹。
  
    三、注重加强引导,形成“五老”和解团不断发展壮大的调解新格局

 
    “五老”和解团作为民间的一种群众自我调解矛盾的组织,绝不能代替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而只能作为一种补充和辅助。但这绝不意味着否定其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优势和长项,而是需要在党政主导下,坚持密切配合,构建崭新的调解格局。
    一是突出党政主导。坚持依靠群众搞好调解,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长远之计。但是群众调解也是一种管理、一种服务,所以,“五老”和解团必须置于党政领导之下。孝昌县的作法是,当地的党政分管领导兼任和解团的领导,经常研究、解决和解团工作中的难点和重要问题;纳入党政目标管理,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并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记入干部政绩档案。这样,党政领导对和解团的领导力度是空前的。许多乡镇党政领导对和解团涉及的办公设施、专项经费等给予统筹安排,实现了“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他们说:“我们这是花小钱,办大事,在维稳上下先手棋值得。”
    二是形成联动合力。衔接联动是解决乡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难点,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弹各调,各吹各号”,妨碍了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根据这种情况,孝昌县在各乡镇普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台账和信息网络库,努力实现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信息互通,网络共建,资源共享,人员共用,促进了各类调解组织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无缝对接,整体联动。据统计,一年来,“五老”和解团为司法、行政调解案件提供信息200余条,协助调解案件50余件,各类调解组织通过衔接联动,有效地解决了疑难矛盾纠纷。 始终植根群众。“五老”和解团是民间群众的自我调解组织,要保护其活力和生机,必须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努力向矛盾源头预防延伸。为做到这一点,在配备、选择“五老”和解员时注意分布均衡广泛,确保每10户就有一个和解员,并且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心中有数,实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这样,把许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实行说事预防。“五老”和解团要真正实现提前预防,还应建立“五老”和解员“说事评议”制度。就是抓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难事和实事,及时组织参加和解团的“五老”人员及时问事、集中议事、定期评事,孝昌县小悟乡规定村干部每月走访一次“五老”和解员,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确定“五老”和解员说事日,可以一事一议,也可多事共议,让他们定点说、敞开说,充分表达自己的要求和心声,真正使村民话有地方说、冤有地方诉、气有地方泄。然后对他们所说所评事情,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制定出解决的日程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着手办理。对于办理措施和办理结果等,分别在村民代表会和村务公开栏上予以通报公示,反馈给“五老”和解员。说事议事平台真正成了消除怨气的“泄气阀”、化解矛盾的“拦洪坝”、凝心聚力的“民心室”和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较好地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

(孝昌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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