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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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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深化平安孝昌建设
2015-07-24 01:32: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孝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剑锋

    近期我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区)以及县直部门,结合孝昌的实践探索,对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就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平安孝昌建设水平的有效路径,进行了认真调研思考。

    一、 孝昌县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孝昌县把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三情”结合找路径,加大投入强基础,民生保障得到显著加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群众“一感两度两率”明显提升。
    1、“大调解”机制打造新亮点。2012年7月,在全市率先成立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县委政法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整合医患纠纷、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校园安全事故、劳动争议等十大专业调委会,推行“三免服务”: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发挥四大功能:联动性、实体性、专业性、权威性,履行五大职权:矛盾纠纷直接受理调处权、分流指派权、调处调度权、调处监督权和“一票否决”建议权,共成功调处60起重大矛盾。全县“三堵五闹”现象基本绝迹。
    2、网格管理形成新模式。在城区推行“五化运行”的网格管理服务模式,即“布局网络化、服务人性化、联动信息化、机制规范化、流程精细化”,我县桃源社区进入“全省一流城市新社区”的行列。在全县446个村启动农村网格化管理,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新机制,充分发挥驻村民警“六大员”作用,即社情民意联络员、治安状况预警员、重点人群管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困难群众服务员、基层组织指导员,着力解决基层的民生问题。
    3、信息化建设彰显新功能。在全县建立三大社会管理信息系统:一是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指挥中心、乡镇(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站联网,进行有效对接,及时传递信息,下达指令,完成任务。二是治安防控信息系统。投入2000余万元,启动“平安孝昌”视频监控Ⅱ期工程建设。在城区全部采用数字高清技术,在乡镇(区)建设“支网”,以县际治安卡口为节点,接入治安防控大平台。三是重点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县34家网吧安装实名刷卡系统,49家规模旅店安装“旅店通”信息管理系统。去年以来,依托强大的信息化功能,全县共侦破各类案件120起。
    4、重点人口管控推出新手段。总结形成特殊人群管理“一查、二保、三帮、四加强”(“一查”即查清底数,“二保”即确保无脱管漏管,确保无违法犯罪,“三帮”即帮寻找生活出路,帮思想回归社会,帮拓展致富门路,“四加强”,即加强自身悔过,加强家庭关爱,加强跟踪管理,加强社会帮教)经验,建立应急预案、包保专班、稳控措施一体化的帮扶教育体系,涉军、民师群体得到有效稳控。整合民政、新农合、医保资源,对重症精神病人进行有效治疗。创新“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机制,在农村建立苗木、碎石、茶叶、建筑“四大行业协会”,实行经济秩序协会维持,矛盾纠纷协会化解。
    5、法治建设提升新成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目标考评、责任追究等法治建设体系。推行“一月一考评、一案一考评、一月一奖惩、一案一奖惩”的“八个一”执法制度,无一起冤假错案发生。加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力度,推行“五大机制”,即新上项目领导联系制、在建项目专班服务制、涉法问题限期解决制、反映问题件件回复制、“四霸六强”责任追究制,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法治环境。

    二、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问题

    当前,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社会治理创新面临以下五个问题:
    1、维稳压力加大。涉军、民师等重点群体,曾经多次越级上访或扬言要越级上访的重点人员,以及涉法涉诉、企业改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城镇规划建设、资源开采、交通运输、房产开发、非正常死亡等重点问题,已呈现出问题利益化、主体多元化、组织严密化、规模扩大化、情绪激烈化、处理复杂化的特点和趋势。社会治安方面,侵财型案件高发,并具有流窜性、跳跃性、机动性的显著特点,开放型行业不断增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面临更大冲击,对打击违法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
    2、源头维稳缺位。有的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不闻不问;有的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细致,预警信息渠道不畅通;有的在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上,存在“建而不用”、“应评未评”等问题,使一些苗头性不稳定因素没有及时被消化处理,经过发酵、积累后,很容易激化、升级,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3、法治建设滞后。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品牌”和“名片”。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基层法治建设流于形式,执法司法缺位、不公正,都制约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
    4、政府投入不足。社会治理的产品就是公共安全和和谐稳定的秩序,有投入才有回报,而且投入越大,带来的效益越高。但有的在领导精力和人、财、物的投入上,都明显不足。同时,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未形成,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社会治理是政法部门的应尽职责,存在回避、推诿现象。
    5、社会参与不够。“两新”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远不能满足基层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实现共同意愿、加强自律管理、提供社会服务、谋求自我发展等多方面的社会需求。此外,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三、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对策思考

    1、用新思路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一些事情在社会治理中变为一个“问题”,说明我们现有的办法解决不了或者至少说是解决不好。要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想新的办法、找新的出路。如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多从源头、苗头、人头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大调解”实战平台;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让公民有更多的机会利用这种载体实现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治理。
    2、用硬责任落实社会治理措施。承担责任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是:既然叫创新,就是还没有得到社会实践的检验,有风险;再一个就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往往是很多因素造成的,要创新,就意味着要率先承担这个责任。如在加强法治建设上,应结合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刚性的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突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3、用实招数提高社会治理成效。有的地方为什么社会治理有那么好的成效?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他们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所以,应从“有人管事、有办法管事”、“把危害性最大人员控制住”、“把违法犯罪空间压缩到最小”入手,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些办法因现实需要而产生,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生命力就会越来越强,功能也会越来越强大。
    4、用高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信息化。逐步整合政法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建设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资源,便于公众随时查询所需政策、关注政府动向、反映相关诉求。在复杂行业场所、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全面推行实名登记制度,真正让社会人“人过留痕”、重点人“随时在线”、虚拟人“一一对应”,最大限度地消除管理盲点。
    5、用大投入强化社会治理保障。党委、政府的支持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和保证,一个新的思路和制度不能空无所依地存在下来,它和其他事物一样,需要很多东西作支撑。对社会治理既提供组织保障,又提供资源和社会保障,只有为创新支付相应成本,才能取得更大的回报。如在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上,加大人、财、物投入,对于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服务管理效果至关重要。

(孝昌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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