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孝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剑锋
近年来,孝昌县积极探索并推行“四个五”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精心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建立五级网络,夯实队伍打基础。
一是成立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县维稳办、县综治办、县信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参与,对全县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集中会诊,限期解决。二是在乡镇(区)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由党委分管副书记任主任,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中心组成人员,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由中心集中处理、调解到底。三是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主任兼任调委会主任,选派5至7名熟悉法律政策,威信高、热心调解的群众组成,负责调处本村较大的矛盾纠纷。四是建立村民调解小组。在每个自然湾,成立由群众自愿组成的调解小组,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一般性纠纷。五是建立纠纷信息员。在全县共物建纠纷信息员520名,由乡镇免费为其提供手机,并通过县联通公司建立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权。
二、把握五个环节,排查化解重实效。
一是先期预测。针对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趋势和规律,要求乡镇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两次预测,对有可能引发的纠纷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二是主动预防。在党委政府出台新政策、部署重大工作前,事前分析研判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采取得力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确保党政工作得到及时贯彻、顺利实施。三是及时排查。建立定期排查、重点排查、指令排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不安定因素。同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纠纷信息员作用,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各类不稳定信息。四是妥善化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各级调解组织采取政策、法律、亲情、友情、感情等多种方式进行调处,一般都能得到稳妥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如非正常死亡等重大性问题,主要采取多措并举的办法:首先是组织专班,对当事人开展政策、法律宣传,进行思想攻势;其次是组织专班排查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找“明白人”或与当事人有关系的党员干部做工作;最后是积极用警、主动出警参与,防止事件扩大恶化。五是定期回访。督促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履行调处协议,避免出现反弹。
三、发挥五大优势,用足手段增合力。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便民优势。在全县建立乡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委会466个,积极调处婚姻、土地、合同、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各类矛盾,去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同时,探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相继成立医患纠纷、劳资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涉法涉诉、房地产开发及交易、婚姻家庭、校园事故、非正常死亡和交通肇事“十大”调解组织,依托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共成功调处重大矛盾纠纷200余起。二是发挥司法调解公正优势。把大量进入诉讼前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法院合议庭主持进行依法调解,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三是发挥行政调解效率优势。以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整合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国土、工商、计生、民政、林业等部门力量,由中心指定部门直接处理、调解到底。四是发挥大接访的渠道畅通优势。采取定期约访、现场接访、带案下访、及时回访等形式,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近年来,县党政领导共接访200批1000余人次,下访50余次,解决信访问题187件。五是发挥维稳协调优势。对全县涉及较重大的矛盾纠纷,由县维稳办、县综治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督导、下发通报的形式进行协调,督促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四、健全五项机制,明确责任抓落实。
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对排查出的疑难信访问题,先后划拨60余万元经费用于息诉稳控。二是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增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性。三是健全领导包案机制。明确各级领导“五包”工作责任,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直到问题妥善处理。四是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对排查出的全县重点信访问题,采取重点督查、巡回督查和带案专项督查等方式,使大部分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五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排查不力、调处不当,致使矛盾纠纷激化、扩大,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近年来,全县共对9个单位、2名乡镇党委、4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问责,2名村支部书记被撤职。
(孝昌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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