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谭 鹏 卢 军
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党委政府解决信访事项开辟了新的途径,既是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也是律师自身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巴东县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涉法涉诉信访在源头上“把关”
近年来,我县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渐凸显,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增无减。尤其是在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征地拆迁后宅基地安排、山林土地权属等方面,涉及的利益大小不一,涉及的主体多少不定,关系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大。为了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相关大会上强调提出三年以内在我县全面建立和健全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制定出台了《巴东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我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得到了有力的推进。截止目前,我县有11个党群部门、27个政府部门、20个事业单位、3个国有企业、39个非公经济组织、12个乡镇和所属的村(社区)与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较少的情况下,整合力量,组建律师顾问团。近一年来,律师顾问团充分发挥专职律师的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服务,主动参与信访接待,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洽谈,主动代理征地拆迁、农民工维权、行政诉讼和民商事案件,主动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从化解上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团共办理刑事案件35件,民商案件145件,行政案件21件,提供法律咨询71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0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5件,提供法律援助23件。
二、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工作,为化解疑难案件“把脉”
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从法律的角度去阐释信访群众的诉求,是正确地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的一种好的方式。一是积极建立法律服务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县信访局率先与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在去年4月签定了顾问团服务合同。该所安排律师参加“县委、乡镇书记大接访”和“周一县四大家领导轮流接访”活动,主动为县、乡镇领导接访处理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意见。同时,县司法局与县信访局、乡镇紧密合作,在县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了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窗口,在乡镇设立律师顾问室,采取重大事项律师随时接访、约访和下访,一般事务由律师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咨询等便捷方式为信访群众的法律上的帮助,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信访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二是规范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制度。县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乡镇政府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制定了接访的值班、登记、报告、通报和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的工作内容、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今年年初,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为了避免“律师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推行了律师包单位、包乡镇联络员制度,明确由一个顾问单位由一名律师担任联络员,顾问单位遇到法律事务时,直接与该律师联系,由该律师协调安排人员,尽量保证顾问单位所需。从目前运转的情况来看,哪个单位需要律师出面的,律师顾问团就会及时指派人员到位并提供服务,已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律师参与化解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的作用。律师顾问团参加由信访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组织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调论证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有关单位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加化解工作。如2014年5月17日,在山东省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金鑫矿业公司205矿做工的沿渡河镇龙池村村民谭某,因矿洞垮塌导致受伤,受伤后被送到山东省招远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没有全部治愈的情况下,205矿强行给谭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将谭某安排在一出租屋后不管不顾,也未履行赔偿责任。谭某的妻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到巴东县人民政府请求维权。县司法局接到县政府批示后,安排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及时指派律师前往山东省参与调查和调解,通过多次沟通,205矿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14万多,信访人十分满意。2014年7月,大学生汪某利用暑假期间在绿葱坡镇红星农家乐招收中、小学补习班。同月16日,汪某带领补习班学生在国有巴山林场铁厂荒分场绿葱坡集镇至雷达站防火墙处玩耍时,曹某不慎掉入池塘,汪某闻声跑来跳下池塘施救,后汪某、曹某不幸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情绪激动,并有几个亲戚到州上访。绿葱坡镇政府要求律师顾问团参与处理,湖北省楚峡律师事务所及时5名律师前往调查处理,经过多方沟通,历经8天的调解工作,终于成功化解。 2014年度,我县律师共参与处理信访事项57件,化解重大信访积案2件,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20 多件、220余人次,引导进入诉讼途径15件,促使 130多人次息访罢诉。
三、律师引导依法维权,为防止出现新的信访积案“把守”
不可否认,相关部门在处理诸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国家赔偿、劳动就业等重大疑难案件时,有可能存在着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的情形,容易导致人民群众对案件结果不满,少数信访群众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不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去解决,而是向各级领导机关书面投诉或上访。对于这类案件,通过律师及时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防止当事人直接到政府等部门上访,造成新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律师一方面倾听民声,关乎民情,了解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做好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群众要学法守法,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如信陵镇居民80余岁谭某多次到县、州、省上访反映信陵镇政府给其置换房屋存在瑕疵时,导致其子突发精神病跳楼自杀,要求信陵镇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县信访局安排律师顾问团出面了解情况,并组织第三方进行调解。通过律师顾问团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信陵镇政府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给予谭某一定的帮扶,谭某彻底息访罢诉。今年以来,全体律师参加信访积案的评议工作,通过面对面的了解信访群众的具体诉求,全面从事实上、从法律法规、政策上进行认真分析,出具书面的律师意见书,为相关乡镇和部门提供下一步处理打下基础。目前已经出具了42份律师意见书。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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