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葬具有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本应好好保护,但有人心存贪念,想以此发财,行"摸金校尉"的勾当。2023年3月18日,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甘某、何某甲、何某乙、毛某、刘某等五人批准逮捕。
2022年11月,犯罪嫌疑人甘某从他人处得知蕲春县刘河镇石鼓河村有一古墓,遂萌生盗墓生财的想法。随后,甘某联系了何某甲、刘某、毛某等人,何某甲邀约了何某乙,五人商讨后便决定对该古墓进行盗掘。同年12月12日和18日深夜,甘某、何某甲、何某乙、毛某、刘某等五人先后两次携带铁锹、十字镐、锤子、塑料桶等工具到古墓所在石鼓河村山上进行挖掘。几人将该处古墓墓室三合土土层挖开,将墓室内用石灰包裹的瓷碗盗走后将盗洞回填,之后逃离蕲春。2022年12月23日下午,石鼓河村的文物护管员胡某发现其负责看护的第九代荆王墓所在的山上被挖掘了一个大坑,遂向县文物局上报了情况。
该县公安局立案后经多方排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上网追逃,于2023年2月将五人抓获归案,同时查获被盗青花瓷碗7件。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被盗古墓为明代荆定王墓,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甘某等五人所挖盗洞穿透墓室,严重破坏了该古墓葬文物本体及保存环境。
盗掘古墓葬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文物保护、影响文明文化传承。国家明确禁止盗掘古墓葬,即使未盗掘到任何财物,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该案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受虚构的网络文学影响和误导,发现此类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以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古迹。
(王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