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以检察力量温暖人心 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落地有声
2021-01-15 16:23:2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020年以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市院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将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落到实处,以检察力量温暖人心,帮助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38人次,回复率100%,所有来信均按“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录入系统。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让有需求的群众能够“零距离”向检察长、副检察长表达诉求,全年检察长共接待8人次,妥善处理涉疫情信访1件。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发挥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多措并举化解1起多年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积极履职尽责,完善律师阅卷室、会见室、电子卷宗制作室等基础设施、及时有效进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依托12309检察网、远程提审平台等主动助力律师在疫情期间实现异地阅卷、远程会见,接待律师阅卷195人次,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多次走访律师,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律师意见8次,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律师权益。
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部门联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检察职能,打好行政检察和民事检察组合拳,全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3件,共帮助19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和县委政法委共同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13家单位共同会签并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并对照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名单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建议变更逮捕强制措施3件3人,不起诉4件6人。对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改变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避免公司300多名工人因群龙无首陷入困境。对湖北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促进企业复工。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助力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保护英烈及革命遗址遗迹、长江大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守护黄梅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推行“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赔偿机制,通过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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