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由团风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检察院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13家相关单位召开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系会,共商贯彻落实机制和举措,合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会议特邀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萍传达学习了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省检察院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等13家单位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并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之一的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制定目的及背景、行业范围、分工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对《团风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地实施方案》作了深入解读。
与会单位代表结合单位职责,针对推行从业限制制度过程中,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及从业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范围、核查程序、职责分工等达成共识。一致表示将各负其责,落实好《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钟新游强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事件频发,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工作仍有薄弱之处,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推行源头预防尤为重要、紧迫。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已纳入全县综治工作检查考评,与会单位代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组织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职能分工,做到广泛摸底清查、严格入职审核。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统筹推进,共同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团风县检察院将与12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对全县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和拟录用从业人员进行摸排查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将一律禁止从业,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闻多一点:
问:
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是什么?
答:是指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核查,一旦发现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问:
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职业包括哪些?
答: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午晚托班、暑托班、夏令营;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等。具体职业则包含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保安、门卫、宿管员、驾驶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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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张艳芳 陈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