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11:22:5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司法途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实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1月4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一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律师代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出席,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帅参加了听证会。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某镇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处已建房屋未遵守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会上,主持人黄雪芬介绍了举办本次公开听证会的目的和程序,以及公开听证需要解决的问题。案件承办检察官黄细润介绍了本次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涉及的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通报了跟踪监督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代表分别针对该案件反映出的问题,结合各自部门所担负的职责、依据、履职情况和目前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作出了详细说明,并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尽快解决本案涉及的环境问题。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置于阳光下行使,既保障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也是探索和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机制的途径,有利于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公开听证的方式大力点赞,并支持检察机关听证会常态化落实。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案件审查更加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同时是对公益诉讼职能的再宣传,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检察监督的权威。
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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