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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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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企”望 “优”无止境 ——襄阳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检察护企”
2024-06-26 18:30:05 来源: 点击: 0
      (楚天法治记者 路祉昕 通讯员 戴小巍 魏秋晨)“检察官跨越200多公里,成功帮助我们追回114万元的案款,‘法律白条’兑现成‘真金白银’,我们协会的企业家对在襄阳投资、发展、经营更有信心了!”在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案款后,襄阳某企业家协会向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送上锦旗,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点赞。
今年以来,襄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高质量检察服务助企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8日至1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围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组织开展的2024年度“走基层、话发展、展风采”集中采访活动走进襄阳,探索襄阳检察机关的“护企密码”。

府检联动提质效
造船厂实现绿色蝶变

      6月19日,汉江边微风习习,小河临港经济区里某造船厂的项目工地上一派繁忙。然而,就在两年前,这家造船厂差点儿被关停。
新船厂规划效果图
      2021年,宜城市检察院接到上级移交的汉江船舶污染案件线索,该船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污染汉江水环境的风险,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遂对该移交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对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该船厂在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从事船舶拆解和修造业务,拆解的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距汉江主河道非常之近,仅有约2米。”承办检察官王刚告诉记者,该船厂是襄阳地区唯一一家正在运营的造船厂,且是仅存的一家具备造船资质的企业。
      谁来管?怎么管?该案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情况复杂,各部门对是否应对此负责存在异议。2022年2月,王刚邀请交通、经信、环保等等部门召开检察听证,经过近3个小时的深入沟通,各方最终达成了以交通局为主、经信局和生态环境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力协作的共识。
      监管的问题解决了,但造船厂的污染问题仍是压在王刚心上的一块石头。由于缺乏后续的环保资金,整改期间,船厂仅设置了临时的污染防治措施,治标不治本,时间一长,水域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于是,王刚第二次找几个部门共商对策。
      “干脆直接关停,反正船厂效益也不太好。”“不行,直接关停对整个襄阳的水运行业都有重大影响,况且船厂还有60多名工人,关停了他们怎么办?”
      “生态环境不应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但船厂也决不能一关了之。”经过几轮激烈探讨,大家达成共识。
      有技术、缺资金,船厂要怎样才能“盘活”呢?
      就在王刚苦恼之时,一则好消息传来。2023年3月,湖北省出台16条措施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将重点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布局建设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了解到情况,王刚立即兴奋地邀请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第三次协商。这次,大家不再愁容满面,一致决定以船厂原有资质及占股份20%的方式引入一家企业,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并统一搬迁至小河港的新厂区。
      在新船厂建设项目现场,记者看到新厂房已雏形初见,工人干劲十足,忙得热火朝天。
      “天时地利人和,船厂‘重生’了,职工的‘饭碗’也保住了!非常感谢检察院的担当作为,没有一关了之,而是帮助我们寻找出路!”说到这,船厂负责人许某某热泪盈眶,握着王刚的手不停道谢。据悉,项目建成后,船厂将会辐射整个汉江流域,为流域内的船舶制造、检修提供更大便利,真正让黄金水道“活”起来。
      在王刚心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辛苦,但值了!”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助力小微企业轻装上阵

      在襄阳的大街小巷,每隔几步就有一家牛肉面店,每天早上无数食客在这里大快朵颐。
      6月19日,记者跟随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一家食品加工厂,机器轰鸣,流水线上的工人正忙得热火朝天。工厂负责人张某某告诉记者,现在工厂每天可以生产1万多斤碱面,销往襄阳及周边省市各大门店。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工人们将完成碱面的生产、打包、配送,次日一大早,地道的襄阳风味将出现在食客们的餐桌上。
企业当前发展蒸蒸日上,但在负责人看来,这一转变实属来之不易。
      8年前,该公司因未依法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就擅自开工投产,被罚15万元。事后,因未及时缴纳罚款,环保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和滞纳金,并对该公司及其法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来,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该公司拟向银行贷款,却因企业及法人被“限高”列入失信名单而无法正常贷款。
      “都怪我当初对相关法规不够了解,也没有足够重视,那时公司刚起步,15万元的罚款和滞纳金对我来说就是一笔巨款,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对环境造成持续污染,该公司已及时进行设备升级,账上余额无法支撑其缴纳罚金,遂向襄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并提出减免滞纳金的请求,希望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
      经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有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的必要,且该公司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规定,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开听证。经讨论,多方一致同意减免本案的滞纳金。随后,该公司一次性缴清了15万元罚款及执行费。
      至此,长达8年的执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感谢检察机关开展此次行政争议化解,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在检察院的引导下,我们目前还享受到了省里200万元‘创业贷’政策的支持,实现了产销两旺。”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道。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急企业之所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正是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职责担当。”据襄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芝春介绍,后续检察机关以个案监督助推类案监督,解决了一批因案所困企业的实际经营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检协作保障“回家权”
服刑人员返厂助企摆脱困境

      6月19日,襄阳市某玻璃制品公司的生产车间里炉火正旺,阵阵热浪袭来,生产线正全速运转,一批批质量合格的玻璃瓶源源不断地从输送线上被传送出来。前来回访的谷城县检察院检察官看见这一幕非常欣慰,公司负责人张某也喜笑颜开,全然不见几个月前的焦虑无措。

      陈某是该公司负责原料配比的核心技术人员,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作为玻璃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员,陈某的缺位让公司负责人张某烦恼不已。
      “车间窑炉不停,一个生产周期长达15天,每天的产值都在30万元。没有陈某把关,我们的产品出现了很多瑕疵,甚至遭到了客户的投诉,损失严重。能不能让陈某回来两天进行技术指导?”张某焦急地询问检察官。
      案件虽小,却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助企纾困义不容辞。谷城县检察院了解到,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但在具体实践中,出于对监管安全的考虑,拘役人员的“回家权”往往处于“沉睡”状态。“多耽误一刻,企业损失就会多一些。”经研判,陈某在拘役期间享有刑法规定的“回家权”。
谷城县检察院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建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陈某回厂进行技术指导。公安机关结合陈某服刑表现,经全面评估,批准了陈某的回家申请。3月29日,陈某进厂指导生产,及时调整窑炉工艺配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迅速好转。3月31日,两天假期结束,陈某按时回到看守所销假,继续服刑。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短短几天时间,我们就由逆转顺,渡过了难关!”4月1日,张某欣喜地告诉检察官,经陈某指导生产的产品已顺利出库。
      案子解决了,企业顺利脱困了,但谷城县检察院的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考虑到以后会有其他拘役人员面临同样的问题,谷城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商讨建立长效机制,会签暂行办法,保障拘役人员的“回家权”。
      “既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就不能让它‘沉睡’。此次批准拘役人员‘回家’进行技术指导,既唤醒了‘沉睡的条款’,也唤醒了拘役人员改造向善的本心。”谷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6月21日,襄城区检察院“检察护企服务站”在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揭牌成立。据悉,今年以来,襄阳市检察机关组织各院建立起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检察护企服务站,襄阳检察护企服务矩阵已初步成型,展现了襄阳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企之所盼,法之所向。襄阳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为己任,全力以赴为企业排忧解难,厚植营商‘沃土’。”襄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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