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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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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完善机制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大提升
2020-06-16 13:16:06 来源: 点击: 0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当中,并推出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十堰市郧阳区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全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充分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其中,共建突出了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强调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共享要求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本地实践结合起来,不断适应新形式,持续下真功夫,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及时研究制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并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形势新动向,解决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要创新治理模式。按照网格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的“一张网、五统一”目标要求,建立统一高效、规范运作、层级明确、职责明晰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平台、大体系、大系统,形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四是要凝聚多元主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市场“放权”,向社会“让权”,引导社会多个主体来共同参与对群众的服务和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具体分工与协作模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
    二、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和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
    政法综治部门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再提升,全面增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社会管控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重点任务。首先,坚持源头治理。要着眼有效应对当前社会各项矛盾纠纷,加强各级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把人民调解的简易性、行政调解的专业性、司法调解的权威性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其次,要构建四个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四个体系建设。要在社会各个领域从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体制、应急反应到安全事故的控制与善后处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坚持系统、依法、综合、源头的治理,健全点线面、网上网下、人防物防技防、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完善社会心理预测、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四项机制,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塑造社会成员的健康人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社会文明水平,从心理层面预防各类案事件发生;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投到基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行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
    要深化对基层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引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功能定位科学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有效整合现有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加快推进综合信息系统和网格化建设,实现信息系统集成,并采集完善各项基础数据,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破解当前信息碎片化、条块化、协调不畅、快速反应能力不足等基础社会治理难题,在社会治理方式上实现革命性变革,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城乡社区建设的力度,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各方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网格党支部日常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充实基层网格管理员、辅警人员、文职人员等社会管理服务人员,并适当提高工资及福利待遇,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要注重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广泛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
    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营造全面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各项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努力推动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德治建设。推进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道德约束,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成员讲道德、尊道德。坚持以评弘德,全面实施道德工程,通过评议个人、家庭、社会的道德状况,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文明水平的提高。坚持家风建设,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正向推动社会德治良性发展。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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