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13:04:14 来源: 点击: 0
近年来,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不断创新理念和体制机制,实施“三个三”举措,搭建三大平台,立足三个着力点,坚持三治融合,有力地推进了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三个平台为抓手推进协同共治
为破解基层治理主体单一、政府包揽过多等问题。自2016年以来,荆门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推广社区(村)社会治理积分制,通过搭建三个平台,有效激励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大大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攀升。
(一)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坚持民意导向,按照积分制建在网格化上的总体思路,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平台,开发运用社区(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软件,横向上确保网格化管理系统信息无缝对接,纵向上实现市、县、镇(乡、街道)、社区(村)四级积分制管理平台数据共享。积分软件系统针对居(村)民、党员、家庭、社区(村)工作人员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社团)等不同治理主体,科学设置个性积分目录,主要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大类共191项正能量行为,并对这些正能量行为进行积分奖励,倡导“以积分记录美德,用行动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巩固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道德文明风尚。
(二)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思路,将参与平安法治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积分事项,细化为36个小项,引导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各县市区积分管理办公室整合资金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和市场资源,并根据群众现实需求,制定各种精神奖励、政策激励、兑换服务和物质奖励,将积分奖励与社区(村)阶段性重点工作(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文明单位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挂钩,形成了“政策向基层聚集、工作在基层落实”的良性互动。
(三)搭建社会共治平台。为广泛发动积分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市委、市政府下大气力培育发展社团组织,各级党委政府有效整合辖区单位、组织、群团参与的扁平化联动治理格局,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实施“社团+网格”工程,打造了“综治协会”、刘望杰“和事佬”工作室、巾帼调解队等182个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团组织,大力推广农村“湾长理事”和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委员会”,推动基层工作减负、归位、赋能、增效,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社会服务、反映公众诉求的作用,不断丰富和拓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
以三个立足为着力点开展靶向治理
荆门市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找到“病灶”,对症下药,开展靶向治疗。
(一)立足基层党建,不断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堡垒。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党建为引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红色体检”,集中开展了“四个一批”活动,即整顿一批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党组织;调整一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清理一批有“污点”、群众反响差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同时,在征地拆迁等领域建立一批临时党支部和网络党支部。
2018年以来,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扫黑除恶“桥头堡”和“前沿哨”作用,搜集掌握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个,农村涉恶集团5个,农村涉恶团伙18个。
(二)立足四防并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指数。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进“雪亮工程”“居家智能防范”和“智慧小区(乡村)”建设,大力推广京山四岭村“智慧平安乡村”、掇刀“4道19防”、沙洋治安防控手机APP等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品牌。通过举办安防“大讲堂”、组建安防“说唱团”、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宣传安全防范技巧、应急处突等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各地还常态化开展“我为大家巡一天,大家为我巡一月”形式的社区轮巡和“十户联防”模式的村民自巡,真正实现了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近年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群众“一感两度两率”测评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立足“网格+”品牌,提升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深化“警格对接”“平安法务网格”创建,做好“网格+积分制”结合文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今年,全市网格居民申报平安稳定积分事项就高达6万余条,群众摸排上报治安信息1万余条,自发调处矛盾纠纷4000余个,涌现出一大批治安积极分子和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创新特殊人群网格化服务,以网格化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动态管控为手段、以帮扶救助为载体,统筹推进街道社区戒毒中心创建工作,形成了“建在街道、管在中心、帮在社区、控在网格”的荆门特色,全市因涉毒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下降。
以三治融合为牵引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遵循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构建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坚持自治为本,推动群众评议。以人民为中心,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在村(社区)普遍成立由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同志、老军人等组成的“议事会”“说事会”,提前将商议时间、地点和内容以网格员上门通知、公开栏、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参会人员,通过会议商讨、“现场办公”等形式对辖区内发生的大小矛盾纠纷作出评判,提出解决方案,真正实现了“群众的事群众办,群众的事商量办”。通过“议事会”“说事会”等群众自治平台,推动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和邻里纠纷。
(二)坚持法治引领,实现定纷止争。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深化法治校园、法治医院、法治企业、法治村(社区)等6大行业(系统)法治创建,实施法治阵地建设“三年行动”,法治荆门建设取得新成绩。其中荆门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9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坚持举办普法教育培训会,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司法干部、律师为干部群众讲法治课,解读法律法规,宣讲国家方针政策,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坚持德治优先,建设和谐社会。以“最美人物”“中国好人”“荆楚楷模”等重要评选活动为平台,向全国、全省推荐重大典型50余名,通过宣传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培养崇德向善的良好民风,增强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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