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17:44:21 来源: 点击: 0
(记者 曾照 通讯员 蔡蕾 陈荣)2023年3月,湖北省高级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给失信行为分类、纳“失”前先预警、执行后开“守信”证明,形成涉企信用修复的湖北模式。
预警先行
避免失信惩戒的不良影响
2023年1月,武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工程公司支付货款。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但该公司始终未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目前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但其过往并无不良信用记录。2023年3月,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告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收到“信用预警”后,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某商贸公司,来到法院进行调解。在执行人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新洲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善用信用预警机制,坚持惩戒必预警,预警必评估,改过必修复,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持续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建信用
助力企业安稳经营
2023年5月,被执行人武汉某科技开发公司将一面写着“贴心服务 为企排忧”的锦旗送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对执行局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保驾护航表达感谢。
去年初,武汉某科技开发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两案涉案标的100余万元,执行法官通过对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并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债务,而是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且该公司还有另外作为原告的案件正在进行诉讼,如果胜诉,债权足以覆盖上述债务。江夏区法院积极推进双方调解,引导被执行人申请信用修复,使企业重建信用,安心经营,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得以“轻装上阵”。
一个月后,武汉某科技开发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足额扣划了该案被执行人财产,次日便将案款进行了分配,分别发还给三个案件的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江夏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和帮助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信息联动
跑出信用修复加速度
宜昌市某制造有限公司,因之前未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自动履行义务后,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重建信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将其信用修复信息通过“一件事”系统审核、分发给了夷陵区的27个相关部门,一天之内完成了信用修复正向激励。在宜昌市高新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项目申报中,该企业得到了宜昌市华工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支持,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共同建立了高端装备联合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公告服务平台。
该院能动司法,主动强化外部联动,将改革事项纳入夷陵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办理,区大数据局协助搭建“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激励公示平台”,定期在平台上公布主动履行和信用修复的企业。同时,联合区金融办、税务等27家部门出台《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一件事服务指南》,实现“白名单”企业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激励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需当事人提交材料,相关单位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协作配合,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企业名单的审核、录入、分发,使企业能及时享受到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激励相关激励措施,跑出正向激励加速度。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法院已为11563家企业、7267名个人解除失信“紧箍咒”,促成执行和解8189件,执行到位6.3亿余元。运用优化创新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是全省法院做优、做实能动司法的首创之举,更是企业轻装上阵,稳定发展的法治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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