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的源泉,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第三十二个“世界水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共同参与,现场巡查此前存在污染问题的河流沟渠是否整改到位。
办案人员和志愿者走进河渠两旁,看到原本暗黑的河水变得清澈,臭味没有了,企业隐藏的排污管道也不复存在,河渠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前
2024年初,“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潜江市一些内渠河道水质浑浊发黑,有刺鼻气味。办案人员精准响应群众呼声,及时行动,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有的河渠存在暗黑色物质,并有动物死尸漂浮在河道未及时清理;有的河渠仍有企业将生活污水通过隐藏管道排入内渠,对河水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有效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召开磋商协调会,多次到现场沟通河水污染问题,并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污染情况进行及时处置。
相关责任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处置:一是实施截污控源,解决废水直排的问题,同步进行清淤疏浚、调水引流;二是拆除废水排口,重新修建污水井,将企业生活污水全部经由污水井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及时打捞漂浮动物尸体,并对动物尸体实行无害化处理。相关责任单位1个多月的时间完成整改,并就整改成效一一进行回复。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持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携手行政机关,凝聚流域综合治理合力,多措并举保护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