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瑜磊
2014年,巴东县委政府联合下发了《巴东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成立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州率先启动“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并由县财政按每年解决50万元法律顾问费用补助到乡镇统筹。目前全县已有10个党群部门、28个政府部门、20个事业单位、4家国有企业、39个非公经济组织、12个乡镇及所属村与相应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实践证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施行,不仅有效破解了律师资源严重不足、配置不平衡问题,而且在法治巴东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全面推动法治巴东建设的生力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一是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实行公职律师列席党委会制度,对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征求法制部门公职律师的意见,由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法律论证,消除法律障碍,预防法律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职能作用。如2013年启动的县城区公共交通改革工作,专门从县司法局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确保了县城区公交、出租营运改革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为农村国家法律政策普及当好宣讲员。
法律顾问团把“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深入村组农户,与干部群众交心谈心,与乡镇联络员互通情况,建立月联系、季座谈、半年小结、年终评议反馈制度,认真了解群众的需求与呼声,为他们释法析疑。针对当地政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向村民宣传讲解涉农方面的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集体土地承包与流转等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起到了很好地法制宣传效果。
三是为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
积极参与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和疑难案件,如2014年7月县楚峡律师事务所安排三名顾问团律师在某镇八天全程参与处置一起溺水死亡事件,平息了事态。开办“法律诊所”,在县信访局和12个乡镇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待窗口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主持或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四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降低门槛放宽受案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并让外来农民工享受到与本县居民同样待遇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同时坚持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对那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伤残人,实行主动上门援助。如家住清太坪镇八字岩村的老人家谭某,已年过七旬,因儿女相互推诿,这些年,老人一直缺衣少食,生活没有保障。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该村法律顾问、律师胡煌主动上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胡煌向老人的儿女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在律师的引导下,儿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协议。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县法律顾问团已累计开展12次送法进村活动,接受现场法律咨询2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已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起,成功54起,成功率94%,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9件。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1件,完成法律援助事项35件,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巴东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