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3:4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李宗泉
为切实落实全面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巴东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近日,巴东县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有关内容和措施进行了较为详细地明确。一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委机关、综治办、维稳办、法治建设办)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三个方面,具体有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等十多项主要措施。二是明确了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实行情况报告、责任清单等六项措施,并对追责的情形以及违反有关规定所采取措施作了明文规定。
《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晰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县政法委将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在抓具体、抓深化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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