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3: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李宗泉
2015年是信访法治建设年,巴东县推行依法信访、依法维权,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有效减少越级走访和非正常上访,促进全县信访秩序根本好转。
一是依法定位,厘清边界。进一步明确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的受理界限,信访部门不再受理、交办和转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二是依法引导,法治优先。在信访接待窗口增设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优先选择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建立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预审与沟通机制,司法、法院、法制办、信访等部门以例会形式,定期对案件分流、办理、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对工作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分流由法定、救济有渠道”。
三是依法受理,逐级走访。国家信访局出台了依法逐级走访办法,把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作为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来抓。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台、报纸、电视等媒体使之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单位责任,严格执行逐级走访,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
四是依法终结,畅通出口。对诉求已解决到位,但信访人仍不息访罢诉的,再走一次听证程序,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使之从信访程序中有序退出,逐步解决进口不设限,出口不畅通,导致信访事项堆积沉淀问题。
五是依法处置,树立导向。对缠访闹访、择机非访,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触及法律底线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形成“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行为将受到追究”的正确导向。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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