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锐 2015年4月29日上午,武汉市中星公证处青年公证人员一行19人,在该处主任田建春,副主任龙锐、胡全华以及团支部书记周莉的带领下,前往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为入住该院的老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看望、慰问“三无”老人。田建春与江汉区社会福利院院长周春芳签署了《关爱老人共建协议书》,并与福利院书记熊承刚一同揭启共建单位匾牌。
老年人对家事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中星公证处去年就组织公证人员来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为老人上门提供咨询服务,今年专门与福利院结对开展共建活动,是关爱老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回报社会的爱心和责任的体现。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是全国模范养老机构,与湖北省最优秀的公证队伍结成共建单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既体现法律人对老人的关爱,也可以互相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特别是青年公证员,通过活动可以体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田建春表示:“关爱老人,孝敬长辈既根植于文化传统又顺应时代风尚,此次揭牌仪式虽看似“走形”,却重在“走心”,我们公证人应充分发挥身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职责。关爱老人的今天,就会照亮我们民族的未来。通过认领老人的微心愿,与老人结对等形式,为老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奉献爱心新常态,我们将动员公证人员积极参与、坚持做好做实。”
活动仪式上,周莉向在座的老人和工作人员介绍了中星公证处的发展历史、职能范围,以及对此次共建协议中包括全年免费为该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赞助老年人文娱活动用具和图书资料等承诺。
福利院的50多位老人依事先抽取的序号参与咨询,现场气氛热烈,该处人员紧张忙碌地回答了所有老年朋友们提出的以房养老、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等诸多问题,并根据需要预约了上门服务。
咨询活动结束后,在江汉区社会福利院院长周春芳、书记熊承刚的陪同下,公证人员又前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老年人的房间,向他们赠送了提前准备的饼干、水果、糕点等礼物。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是中星公证处近期明确的服务重点。公证业务中,和老年朋友联系比较密切的是遗嘱公证。前不久,司法部、全国老龄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而中星公证处研究决定,对生活在江汉区社会福利院的75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更加体现了公证人对老年人的关爱。不仅如此,该处还会免费为老年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慰问“三无”老年人,开展认领老人“微心愿”活动,送法律、送温暖、送亲情到老人的房间、到老人的床前……
“中流击楫、星映江城、公走天下、证行八方”是中星公证处的公证文化,“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是中星公证处的诚信公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奉献社会”是中星公证处的精神内涵。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现在,公证处走进社会福利院,关爱老人,又何尝不是公证的社会公信力的一种体现。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