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 龙
2022年6月,荆州市2家公司发生一起拖欠货款纠纷引发诉讼,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程序受理以后,专业调委会迅速介入,召集多家部门分析案情,鉴于纠纷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等情况,为了避免外地当事人“调累”,在疫情期间启动线上调解,“键对键”厘清争议焦点,对双方开展法、理、情宣传引导,达成分期履行共识,历时28天妥善化解一起1万余元买卖合同纠纷,让两家市场主体握手言和、重建互信。在荆州市各地,每月都会发生类似典型案例多起。这是荆州市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体化运行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荆州市把四级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列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打造访调裁审“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升级版,加强了矛盾风险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提升了平安稳定质效。2022年群众安全感指数高达99.08%,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到96%、有效率位居全省第五。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荆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平安荆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推动。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将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拿在手上抓,压紧压实化解责任。近两年来,先后建立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5家成员单位参加;制定出台《荆州市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召开专项行动调度会、推进会,纵深推进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二是完善阵地功能。荆州市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1个市级综治中心、8个县级综治中心做到“四位一体”、12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做到“七中心”合一、190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做到“七室联勤”。壮大基层联创联调联治力量,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0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5个,一社区一民警、一村一辅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诉讼、信访有效衔接工作格局,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诉求“只进一门、只跑一地”。
三是优化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中心平台优势,整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以及各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互相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一中心集成、一平台受理、分级分类调处”作用,向群众免费提供纠纷解决类公共法律服务。荆州市县两级中心入驻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若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信访接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法官速裁团队、仲裁委工作室、保险理赔坐席等若干职能部门。
四是强化五级联排。依托各级综治平台,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联动、左右协调的社会治理体系。近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聘用专职调解员、吸纳基层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和退休政法干部等充实到调解员队伍。通过以会代训、举行培训班等形式,分层分类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120余次,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借鉴弘扬“枫桥经验”,实行纵向与横向排查、定期与集中排查、普遍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于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式跟踪,类别式管理,利用月度“平安指数”、“双月督办”等形式及时通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市、重大风险控制在市域”。
(作者/荆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长、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