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的执行作为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刑事裁判目的能否全面实现。9月8日,罗田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和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就田某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一案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会商,公开案件办理全过程,主动接受监督。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龚格林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厚兴和检察、公安机关相关案件承办人员参加。
会上,罗田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先后就田某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对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了讨论,达成了一致共识。周厚兴就加强执法规范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龚格林表示,公检法纪合力办案,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深化执行综合治理、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有力保障。通过交流研讨、主动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达成一致共识,能够确保财产刑执行工作规范,更好起到惩罚教育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警示教育社会、维护判决权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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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胜 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