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以武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多次在刘家场镇菜市场内,通过购买假冒伪劣洗发水、牙膏等日用品参与免费抽奖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武某、陈某做摊主;瞿某、王某负责招揽路人、开奖;江某做托儿,负责假装抽奖、中奖和煽风点火;刘某负责“放哨”,该团伙诈骗所得由武某与陈某抽走大头后,平分给其他团伙成员。据武某交代,他们对群众宣称共有五等奖项,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牙膏牙刷等奖品,当有不明真相的老年群众参与抽奖时,该团伙中的“托儿”便乔装成当地人假装参与抽奖,并抽中事先准备好的“现金大奖”,以此让群众误以为真、吸引群众参与抽奖,从而上当受骗。
该团伙先后流窜湖南、湖北多地作案,均通过在菜市场摆摊参与免费抽奖的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其假冒伪劣产品,至今已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武某等6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天上的馅饼”,往往是地上的陷阱。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免费抽奖”、“有奖销售”的名义吸引人眼球,以现金或者假冒伪劣产品为诱饵,并用事先设计好的抽奖箱、中奖图片、抽取号码等为道具行骗,希望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小便宜而陷入骗子的圈套。(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