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倡议:拒绝电子烟,拒绝做二手烟民,让我们的世界变成‘无烟’世界。”随着学生们齐声的倡议,一场生动公开课在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展开。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为使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近日,建始县检察院未检办案中心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暨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公开课上,该院未检检察官以“远离烟草 珍爱生命”为主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控烟条款规定,为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提醒学生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烟草诱惑。公安干警与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也分别从辨别新型“毒品”电子烟的方法、电子烟的种类等方面为学生普及了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提高对电子烟的警惕性,增强学生识别电子烟的能力和意识。
此次行动中,该院与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周边商户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电子烟销售者经营资质、是否张贴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公告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全面排查了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商户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下一步,建始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联合探索未成年人控烟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
(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