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孝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带领民庭法官一行五人再次到湖北丹富仕公司召开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该公司总经理汇报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这也是该院实施“一企业一法官”制度的例会。
2021年孝昌县法院出台了《孝昌县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项举措》,对42家重点引进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对联系法官的职责范围作出明确要求,全力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这42家企业基本涵盖了孝昌各区域、各行业、各种规模、各类资本结构的企业类型,确保法院能够有效掌握各类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类型化需求。
法官除了定期走访对接企业以外,还借助热线电话、专用电邮信箱、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起方便快捷、沟通顺畅的企业涉法信息收集网络。
孝昌县法院在推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的同时,还在各类企业中设立审判联系点53个,按需提供法律特色服务。同时,该院还与司法局联合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改善各类企业在孝昌投资环境。今年以来,法院派员走访企业30余家,召开座谈会4场次,开展法律咨询14场次,提出司法建议9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堵漏”,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孝昌县法院共审结涉企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实行诉讼费、执行费缓减免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放水养鱼”,尽最大可能防止和减少企业停产、倒闭、破产,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执结涉企案件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