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深化平安家庭建设,武穴法院大金法庭快速发出了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防止了施暴行为的继续发生,保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申请人周女士称,其与董某系夫妻关系,两人自登记结婚以来,董某经常因琐事殴打自己,并多次到自己的父母家及工作单位闹事。为了保障自己及其父母的人身安全,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迅速审查其提供的相应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周女士存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法定条件,遂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于当天下午向董某进行了送达。
送达现场,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董某,禁止其对周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周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如果违反上述禁令,人民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保护令的成功发出,为受害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施暴者。武穴法院也郑重告知家庭暴力受害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受害人至法院立案庭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