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加大对武汉城市圈中心湖——梁子湖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3月17日,在鄂州市院的指导下,鄂州市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院、江夏区院、大冶市院、咸安区院、梁子湖区院五地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齐聚一堂,召开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共同商议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大计。
梁子湖地处长江中游,位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东临黄石市大冶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南接咸宁市咸安区,西连省会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域面积370平方公里,是湖北省第一大淡水湖,也是周边水源的重要供应地之一。近年来,由于自然和人类活动等方面的原因,梁子湖水质逐年下降,给梁子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带来现实挑战。
联席会上,作为本次联席会议的主办方,梁子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致欢迎辞。她表示,环梁子湖四市五基层院地缘相近、山水相依、人文相亲,共商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举措,必将凝聚起保护绿水青山的更强大司法合力。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表示将切实让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打击违法犯罪、开展公益诉讼、加强法律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山清水秀、河湖安澜。
江夏区检察院认为跨区域建立检察协作机制对于守护梁子湖生态文明发展成果意义重大,同时提倡要创新生态修复机制,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一体化推进渔业、水资源等生态资源保护监、防、修、教工作,实现监督有制、修复有成、预防有效的生态保护源头治理。
大冶市检察院在联席会上介绍了关于河湖生态环境方面的案件办理情况,提出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整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需推动环梁子湖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构建环梁子湖生态检察保护共治格局,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安区检察院坚持强化检察使命与担当,树牢“一盘棋”理念,以更大力度推动建立环梁子湖水域河源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落实落地,形成同防共治的监督有效合力,共筑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鄂州市检察院将按照本次会议商讨的协作意见,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方案尽快出台,画好同心圆、唱好协奏曲,凝聚起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让跨区域协作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环境就是民生,守护好一方碧水就是守护人民幸福。本次召开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是梁子湖周边五地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必将对新阶段梁子湖保护治理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流域各地检察机关的协作,深化对流域治理规律的认识,科学谋划幸福梁子湖愿景。
(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