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提升律师满意度 ——武穴市检察院“三心”工作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2020-07-16 16:13: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论语·子路》里说:君子和而不同。此处“和”指和睦,“同”是苟同之意。检察官与律师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都以追求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天职。以君子相称,以君子相交,“和而不同”,恰如其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察、司法、律师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新型的检律关系:
一、构建平台,用“心”服务。为律师预约会见、案件查询、阅读案卷、材料移交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微信“网上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等,构建多元化律师参与诉讼通道,形成集现场办理、网上接待、电话声讯、移动终端“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今年共为律师提供网上服务32次,阅卷57次,并免费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二、建章立制,用“心”落实。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从规范检察官权责入手,明确检察人员权责界限,推动检察官与律师正当交往、良性互动。严格落实检律交往行为禁令,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检律规范行事,共同树立法律职业群体的良好形象。
三、共筑法治,用“心”交流。新型检律关系不是简单的控辩和对抗,而是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尊重彼此的诉讼权利和诉讼行为,理性平和对待不同意见,共同促进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政策;相互支持彼此依法履职,遵守彼此正常管理制度,必要时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检察救济,共同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互监督彼此严格规范履职,纠正各种诉讼违法行为;通过办案等交往方式,加强检察人员和律师的工作和业务交流,强化互信,共收集律师意见建议8条,并迅速落实解决,共同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朱虹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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