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在六楼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司法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会议由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剑峰主持,集中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文件,对“十必须十不准”内容,逐条逐句学习,真正做到学原文,读原句。对哪些是必须做到的,哪些是明令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
陈剑峰强调,要结合司法行政各行职能,有的放矢,把握重点,全面贯彻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县公证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基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必须按要求做到“十必须十不准”,各分工管线领导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已将省委省政府“十必须十不准”文件纳入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系统集中再次学习,同时交流学习经验,借鉴先进科学的工作方法,全面贯彻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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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