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法院采取“四精”举措强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2020-06-28 15:57:0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武汉汉阳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改革机遇,积极凝聚改革共识,精心谋划、精深研学、精细分工、精准发力,克服疫情影响,强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高站位部署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汉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领导小组,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一体推进。结合汉阳法院实际情况,明确将改革试点工作与两个“一站式”建设、“3+1”繁简分流统筹推进,确保释放各项改革工作的系统集成效能。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的重点项目清单,强化督办、限期推进。
二是精深研学,全方位对接改革试点目标。召开审委会专题学习研究最高法院《试点方案》《实施办法》《指标评价体系》等文件精神,为汉阳法院立足实际落实好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五项改革实施细则培训,并分部门、分类别对全体民商事审判部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专项业务知识测试,确保全体民商事审判部门干警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三是精细分工,项目化推进五项改革任务。制定汉阳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步骤与工作要求,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项改革任务设立五个专项工作组,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工作内容、具体目标,为相关责任部门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具体指引。
四是精准发力,多角度保障改革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立案庭成立专门司法确认组、小额诉讼办案组,在其他民商事审判部门分别成立简案快办组,明确其办理的案件类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人员、案件、机制、制度等各项资源配置符合改革工作需要,做到程序衔接、规则配套、力量配备相得益彰。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对接上级法院相关考核指标,研究制定契合汉阳法院实际的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改革试点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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