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到麻城市法院督导被告人洪建国等22人涉黑一案财产执行工作情况。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立勇、麻城市法院院长潘敬秋、麻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勃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麻城市人民法院院长潘敬秋汇报了被告人洪建国等22人涉黑一案财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5月21日,麻城市法院执行局对被告人洪建国涉黑案件财产进行全面清理,甄别。5月22日,麻城市法院完成该案涉黑财产执行立案工作,并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局迅速制作送达相关文书。同日,麻城市法院前往黄冈市公安局对涉案财产进行交接,就涉案财产的移交、评估、执行文书的送达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下一步,麻城市法院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该系列案,确保在9月30日前,将涉案“黑财”清到底、清干净。
肖笛对该案涉黑财产处置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该案是中央挂牌督办的黄冈地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案件二审已经终结,进入到执行程序,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夯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要精准施策。要逐类逐项把涉黑财产弄清楚,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要精准对接,积极与黄冈扫黑办、黄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尽快完成涉案相关财产评估、拍卖、变卖工作;要责任明确,任务精准化,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化压力为动力,积极行动。
三要强力推进,确保效果。在市扫黑办的领导下,聚集各单位力量,逐步推进,从快执行;在专门办公室的指导下,选用多种方式依法处置涉案财产;法院工作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涉案“黑财”执行质效,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黑财清底”目标任务。
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立勇、麻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勃等参会领导对该案的“黑财”执行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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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胜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