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11:00: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3月17日上午,黄石市检察院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会。会上,该院推出“思想破冰、引领发展”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项举措(“7654”工程),作为黄石两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和黄石市委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推出的“四个一批”工作的重要举措,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项举措,即: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落实“七个一律”;公正高效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做到“六个坚持”;推行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监督全覆盖,强化“五个必须”;彰显司法力度和温度,办好服务民生“四件实事”。
据悉,为助力黄石疫后重振,2020年,该院制定出台了《黄石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落实“两少”“一慎”建设性司法十三条措施》《黄石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对检察机关如何公正、快捷、审慎地办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服务营商效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今年,为全面贯彻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要求,该院在此基础上,对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对标新发展理念,坚决破除陈旧固化的思想之冰,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调整、完善、细化相关措施和要求,从刑事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刑事诉讼监督,服务民生四个方面,推出“思想破冰、引领发展”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项举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项举措(“7654”工程)
一、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落实“七个一律”
1.对重大复杂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快侦快诉。
2.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主动听取涉案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了解司法诉求。
3.对重大或有重大争议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召开听证会,听取市场主体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意见建议。
4.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5.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一律报上级院备案审查。
6.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实行繁简分流,符合速裁程序的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符合简易程序的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7.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的发案原因,一律开展调查分析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解决危害市场主体发展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进行办案效果回访,听取市场主体对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的意见建议。
二、公正高效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做到“六个坚持”
1.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做到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
2.坚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快审快结,简案原则上2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则上3个月内办结。
3.坚持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民事行政争议,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方案。
4.坚持监督纠正不当执行行为,对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5.坚持打击侵害市场主体虚假诉讼,及时惩治利用“假官司”侵害市场主体权益、打击竞争对手等行为。
6.坚持维护公益与保障发展相统一,对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一案一研判”,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确需提起诉讼的一律实行公开听证。
三、推行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监督全覆盖,强化“五个必须”
1.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必须每月到同级公安机关会商研判,该立案的及时监督立案,该撤案的及时监督撤案。
2.对涉市场主体问题线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举报、控告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必须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
3.对涉嫌犯罪被羁押的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无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4.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必须及时监督纠正。
5.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久拖不决、判决明显不公、涉案款物返还不及时的,必须依法监督纠正。
四、彰显司法力度和温度,办好服务民生“四件实事”
1.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最大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四个最严”,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快速办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市县两级院必办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严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大程度追赃挽损。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3.严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大努力挽回农民工血汗钱。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移送案件线索,依法及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
4.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最大范围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市县两级院必办司法救助案件,推进上下级院联合救助、与其他部门多元化救助,提升司法救助成效。
(彭小陛 蔡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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