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我们的母亲,她输送着生存给养,孕育着中华文化。3月1日起,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从此,长江有了“法治护甲”。守护长江,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青少年来说,进一步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以法治力量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尤为重要。
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纷纷走进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宣讲《长江保护法》,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宣讲中理解长江保护的意义,为长江的法治保护注入更为广泛的新生力量。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在沙北实验学校的法治课堂里,正在台上讲授《长江保护法》的检察官史娅霖全情投入,听课的120余名师生全神贯注,现场不时传来阵阵掌声。
除了现场授课,检察官还通过视频方式展现了长江生态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讲解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检察机关在长江大保护中的实践以及如何更好开展长江大保护。
课堂的结尾,检察官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聆听检察官为我们讲解《长江保护法》,深入探究长江生态保护现状,再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保护长江母亲河,这是一堂难忘的法治课!”听完法治课后,现场的同学们深受启发和触动,纷纷表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长江。
宣讲结束后,未检办还联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学校校内消防设施、校园周边餐饮环境进行排查摸底,严防安全隐患。
据悉,作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沙市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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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