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相伴,共护花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推进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构建平安法治校园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8月29日上午,石首市高陵司法所为高陵镇中学全体教师职工进行了教学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讲座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发,引入各类典型案例,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向全体教师交流了教师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三个话题。重点分析了教师违法犯罪的现象、原因、后果,以及教师自身应该如何纾解压力,提高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并根据现实情况,结合最新的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育惩戒规则,对学校教师的安全保障义务、管教学生手段的限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告诫教师们在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家长,隐瞒不报将会面临追责风险。同时指出,青春期的学生敏感、叛逆,适当惩戒可以纠正学生,但过激过度的方式绝对不可取,不然容易适得其反,还会引起学生家长的不满,更甚至惹上官司,得不偿失。
教师是引领学生成长的一座灯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个好的教师,应该当好学生精神成长的导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学生塑造积极向上的品格,树立远大理想。教师的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不仅对自身至关重要,对学生来说更是影响重大。在开学之际,这堂给教师的课,十分有用并且很及时。
(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