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通报了2021年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30件精品案件、60份优秀裁判文书的承办法官和合议庭进行表彰,荆州两级法院共有6篇案件和案例获得表彰,这是荆州两级法院坚持审判质效和理论研究“两手抓”所取得的成绩之一。
据悉,2021年,荆州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多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荆州中院全国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分值全省第一,松滋市法院、公安县法院、江陵县法院评估分值并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且全市8家基层法院的平均分值均高于全省平均分,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质诉讼服务。全市法院全年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60037件,审结56202件,结案率93.61%,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执行案件执结率99.25%,排名全省第二。
此外,荆州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发掘、积累、提炼和转化,透过案例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裁判中的法理情,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2021年,松滋市法院法官徐忠德承办的(2020)鄂1087行初20号裁判文书获省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荆州中院法官李荆州承办的(2020)鄂10刑初30号裁判文书获省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沙市区法院法官王菊红、石首市法院法官骆启新、松滋市法院法官黄勇承办的案件文书分别获省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沙市区法院刑官王绍军承办的案件获精品案件三等奖。市中院法官助理刘洋一、沙市区法院曹硕、沙市区法院法官文耀霆、洪湖市法院法官王娟、松滋市法院法官邓姣华、监利市法院法官助理李雅洁撰写的6篇案例入选由国家法官学院选编《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丛书。市中院法官李荆州、松滋市法院法官黄勇、郭敏分别撰写的两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备选指导性案例》,市中院法官葛筱立撰写的案例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优秀奖。此外,还有4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法院其他各类典型案例,获奖文书和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均创下了新高。
(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