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民政局荣获“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04-26 19:46:0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在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松滋市民政局荣获“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松滋市4家单位荣获殊荣,该局是松滋市直单位中唯一获奖单位。
近年来,松滋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政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将民政各项业务与脱贫攻坚无缝对接,切实兜住兜牢了民生底线,为该市打赢脱贫攻坚硬仗贡献了民政力量。
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硬抽人、抽硬人、抽能人”原则,选派精兵强将组成驻村工作队,其他干部人人有帮扶对象,年年有考核指标,大家思想高度重视、行动坚决落实、工作尽心尽责,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他们助力帮扶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植。先后筹资300余万元,帮助陈店镇柏杨村逐年完善基础设施,硬化道路10余公里,开挖堰塘38口,疏洗渠道4000多米。发展柑橘产业,因地制宜引进“爱媛38”和“大雅1号”优良柑橘品种,开挖荒山、流转土地,指导成立“鑫惠”柑橘专业合作社,目前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可达13.5万元。助力石桥村发展油茶产业,开发村内荒山闲田2700余亩,引导村民栽种茶树20余万株,成立“绿佰园油脂有限公司”,注册“桥得福”商标,建成年加工能力100余吨的生产线,年产值近380万元。《荆楚网》、《荆州日报》、《湖北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等媒体先后对该局帮扶工作进行了报道。
此外,他们特别注重将民政职能与脱贫攻坚紧密融合,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因人施策、精准施救,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加大特困供养对象救助力度,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健全关爱体系,落实农村“三留守”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五缺”到“五有”的做法入选2020年全国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系全国首创、全省唯一。
(雷体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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