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21:58:1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临近年关,辛辛苦苦干完了活的农民工,盼着早点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总会有一些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
近日,麻城一私企老板蔡某因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刑罚。
蔡某是一家俱加工制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些年,公司经营状况尚好,但从2017年以来,缕缕拖欠员工工资。截止2018年年底,拖欠24名工人工资共计29.4万余元,工人多次上门讨要无果。无奈之下, 2019年初便向麻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随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对蔡某打电话和发短信通知,还先后向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履行催告文书,督促其支付工资,但是蔡某仍无限期拖延拒不支付。2019年年底,蔡某竞偷偷将公司的所有设备、原材料等资产转移藏匿于外地,其厂房人去楼空,大门紧锁。并以拒绝电话、变更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从此,蔡某玩起了失踪。
2020年6月份,麻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麻城市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麻城市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掌握到了蔡某连人带货转移藏匿于孝感市郊区某地的行踪,便将其抓获归案。2020年8月份,麻城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蔡某对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麻城市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蔡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年末岁尾之际,在这里,小编希望所有的农民工朋友们都能顺利拿到自己辛苦挣得的劳动报酬,与家人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新年。
检察官说法:
农民兄弟们在务工过程中,如果有被拖薪、欠薪的情况,该如何正确进行讨薪呢?首先,平时要注意保存好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老板打的欠条等;其次,在讨要工资无果时,要及时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最后,用人单位在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或以逃跑、藏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执文 江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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