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7点半,汉阳法院民二庭运用在线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远在距武汉四千公里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原、被告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武汉某医药有限公司驻新疆子公司常年向博州某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供应药品,后因该公司欠付药品款五万余元,原告与该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由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陆某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并约定管辖法院为汉阳法院。因博州某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及陆某未履行还款协议,原告诉至汉阳法院。今年1月,民二庭庭长何俊杰受理案件,即安排法官助理郑芳洁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沟通案情,疫情期间也未放弃沟通工作。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诉讼保全,但考虑该案标的不大、且原被告均为医药企业,结合疫情期间的防控实际,承办法官未同意对被告的保全申请,为该案的调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经过反复做双方工作,被告与原告初步达成调解意向。但因防疫政策原被告均不能来院调解,在双方同意线上调解后,承办法官安排双方6月18日下午4点半通过在线庭审系统参加开庭调解此案。当日下午3点,法官助理郑芳洁突然接到被告陆某来电,称因天气原因致航班延误,不能准时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降落,在飞机上无法用手机参加在线庭审,但其调解意愿不变。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何俊杰在取得原告同意后,决定等被告陆某下飞机后加班调解。晚上7时许,法官助理郑芳洁和书记员杨威终于接到了陆某的电话。书记员立即开启在线庭审系统,由法官助理主持调解,原、被告被法院的敬业精神打动,均未再就调解条款起争议,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共六万余元。承办法官何俊杰审核笔录及调解协议后,原、被告双方在系统中电子签名,调解协议当即生效。
恢复正常审判工作以来,受疫情影响,外地当事人无法来院。汉阳法院民二庭发扬主观能动性,向内挖潜、科技助力,积极运用电子送达与线上庭审系统,为外地当事人定纷止争。截止目前,民二庭已电子送达案件200余件,运用在线庭审系统审理案件30余件,结案20余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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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莉 郑芳洁 牛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