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找关系”,借机骗取钱财,“司法掮客”依法被打击。4月14日,经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益(化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哥们,你能不能帮忙活动下关系,我不想进去被判刑啊!”“没问题,我帮你问问,但是需要活动经费……”“好,我马上给你转钱,烟和车都给你!”慌张的乔吉(化名)就这样陷入骗局。
2023年8月,乔吉和妻子东梅(化名)因涉嫌赌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东梅先被刑事拘留。乔吉坐立不安,随即找到朋友徐益,想让其帮忙从中“活动关系”来减轻处罚。徐益隐瞒自己一没能力二不打算找人活动关系的事实,收受乔吉给付的现金10000元、7条香烟、一辆白色轿车,并将现金用于个人开销,香烟自用。
2023年8月19日,乔吉被刑事拘留。徐益知道乔吉被拘留甚至判刑后,更加放心,于2024年3月将乔吉的轿车变卖,钱款用于日常开销。同年5月至10月,东梅、乔吉先后出狱,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多次联系徐益退钱,徐益拒不返还。经鉴定,涉案轿车的价值为20000元,7条香烟的价值为5250元。
2025年1月26日,公安机关将徐益移送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徐益明知自己没有能力“活动关系”,却在朋友乔吉及其妻子被刑事拘留、即将判刑时谎称可通过“内部关系”减轻刑罚,利用被害人急迫心理骗取财物,事后,徐益将所有财物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徐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2025年2月,徐益家属退还乔吉全部财物并取得其谅解。2月20日,公安县检察院依法将徐益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司法活动依法进行、阳光透明。广大群众要警惕“花钱找关系”陷阱,如遇到法律问题,请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律师或者司法机关,切勿“病急乱投医”。司法公正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宇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