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姜梓慧)近日,张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有效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A公司是一家从事秸秆回收的公司,官某承包了A公司卸载草垛的业务后,雇请田某驾驶叉车卸载草垛。丁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23年10月,丁某经人介绍为A公司转运草垛,按A公司的指示将草垛运送到指定地点。卸货时,田某驾驶叉车在货车一侧,丁某站在货车另一侧解绑绳,不慎被车上掉落的草垛砸伤,丁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丁某因与A公司、官某、田某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故将A公司、官某、田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沟通。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重点围绕丁某与A公司、A公司与官某、官某与田某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以及草垛掉落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询问。
丁某认为,自己解开绑绳后,货车突然剧烈晃动,继而草垛掉落,草垛掉落肯定是田某操作叉车失误导致。田某坚称自己未启动叉车,草垛掉落与自己无关。官某作为田某的雇主,认为田某并无过错,自己不应承担责任。A公司则认为卸货业务已经发包给官某,自己与丁某仅为运输合同关系,因此对丁某的损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因当事人争议较大,承办法官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反复同各方当事人一起回忆案件细节,找准调解突破口,从情理和法理上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
“感谢法院耐心的调解,为我切实解决了问题。”丁某在拿到赔偿款后感慨道。A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今后我公司会加强各环节的安全保障,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本案的圆满化解,生动诠释了法治力量在定分止争、修复社会关系中的关键作用。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以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切身权益,为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