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4月2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金牛镇西畈村大屋汤湾,出庭支持公诉吴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该院联合市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以案释法,让群众“零距离”、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40余名附近村民旁听了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正式开始。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伙同吴某某、金某某、鲁某某、余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商量去打猎。当驾车行驶至金牛镇沈畈村路段时,吴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气枪狩猎,共猎杀野生斑鸠、麻雀和鸽子等野生动物,并拿到餐馆食用,群众举报后当晚被警方抓获。另查明,吴某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2支。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犯罪构成要件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指控犯罪,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吴某庭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现场释法】
庭审同时,检察官围绕枪支管理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深入分析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犯罪的严重危害,对吴某行为触犯的法律、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普法宣讲,并向旁听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官把庭审现场变为普及宣传相关政策法律的法治宣传课堂,实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检察官提醒】
为确保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法律对枪支实行严格管控,无论是购买、拾得、受赠、继承或替他人保管枪支,都可能涉嫌犯罪,切不可掉以轻心,以身试法。本案的公开审理,能对当地群众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进一步推进平安、法治大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罪,才能让野生动物得到更好的保护,维持生态系统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