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3日下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出资购买5枚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并与石某、孙某、汤某一起在其驾驶的车辆上吸食。次日,马某等4人被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民警抓获,经对4人的尿液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
普法小课堂——
依托咪酯是医学临床上一种常用的麻醉诱导剂,本体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属于处方类麻醉药物。非法吸食后会产生和吸毒相似的感觉,易成瘾甚至死亡。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纳入列管,是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当然,容留他人吸食、注射依托咪酯也涉嫌刑事犯罪。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提供的场所可以是住宅、居所或者租住房、酒店、酒吧等固定场所,也可以是轮船、汽车等有相对封闭空间的交通工具。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是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行为,也可以是无偿行为。在该案中,马某是车辆的使用者,他允许他人在其车上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沙检君提醒——
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强,不法分子常常会以“上头电子烟”为噱头,在各个娱乐场所内以及喜欢接纳新事物的年轻群体里进行贩卖。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学会辨别毒品,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免受毒品侵蚀。如果发现身边有人疑似在吸食毒品,一定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争当防毒、拒毒、禁毒的践行者。
(孙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