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罗田法院审结全县首起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件
2018-01-30 23:03:47 来源:黄冈中院 点击: 0

    

    (编审:陈文雯 文:管海林)日前,罗田法院审结全县首起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朱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朱某某通过向北京某报社支付63000元,取得了新闻记者证,被告人张某某化名高某办理了虚假的身份证及虚假记者证。二人以记者身份先后到红安县和罗田县等地,以曝光环境污染问题为由,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勒索钱财,共索取6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罗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关注黄冈中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黄冈法院二维码.jpg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