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莉 方晨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初二学生小舟(16岁)因上网玩游戏与母亲发生争执离家出走,小舟准备到网吧继续玩游戏,因手中没钱而起心盗窃,其翻墙进入麻城一乡镇村民家中,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及手包一个。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1743元。
主要做法:
考虑到小舟是未成年人,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已返还赃物并取得失主谅解,该院为小舟办理了取保候审。经审查发现,小舟沉迷于网络游戏,此次犯罪的动因是缺钱上网,如果其继续进入网吧,将不利于不良行为的教育矫治。为此,该院向小舟发出取保候审禁止令,禁止其进入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禁止其接触手机、ipad等智能电子设备,要求其监护人负责监管。
随后,该院组织小舟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召开帮教座谈会,听取了小舟的思想汇报,并对小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其认识“网瘾”的危害,走出网络世界。有了禁止令的约束,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小舟没有违反禁止令,并向检察官呈交了悔过书,保证今后一定戒掉网瘾,好好学习。
鉴于小舟的悔过表现以及此次犯罪情节轻微,该院最终对小舟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小舟,我们送给你三个词:慎独、慎微、慎初。在一个人独处时仍能谨慎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这是慎独;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小的事情,“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慎微;凡事三思而行,做什么事情都想一想应不应该,可不可以,是否有益于周围的人或有损于他人,这是慎初。小舟,我们希望你时刻谨记这三个词,经过了这次教训,我们希望看到一个全新的你......”该院对小舟的训诫词中写到。
“感谢检察官阿姨帮我戒掉网瘾,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绝对不会再犯!”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小舟真诚地说到。
不起诉宣布会的最后,辩护律师说到:“检察院的禁止令和不起诉决定都是对你的保护和关爱,犯错不要紧,知错就要改,希望你从今天起要痛改前非,好好学习,同时也要学会感恩,以你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在对小舟做出不起诉处理后,该院并没有“不诉了之”,而是为小舟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赠送书籍、鼓励阅读、要求练字、督促学习、定期交流谈心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帮助小舟戒除网瘾,重归社会。(编辑 熊文胜)